山西省发改委日前决定,将从发展战略、低碳技术产品开发推广、依托科研院建立专家库和研究平台、以循环经济试点县和市为主题开展低碳经济示范试点、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等5个方面完善低碳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形成“政策推动、典型示范、项目支持”的低碳经济良好发展格局。这是省发改委落实政协提案,推进低碳经济发展的具体举措。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山西省政协全会上,李志强委员提交了《关于引入低碳经济理念,推进‘低碳山西’发展》的提案。李志强提出,山西应在进一步提高能源效率的同时,重点改善能源消费结构,积极探寻低碳之路。他建议,开展《山西省低碳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立法研究,制定山西省低碳经济发展战略;编制《山西省2009-2020年低碳技术研发规划》,着眼于中长期战略技术储备;编制《山西省低碳推广应用手册》,理顺企业风险投融资体制,鼓励园区企业开发低碳等先进技术;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优势,建立低碳能源实验室,并尽快将研究成果转化为产品;在煤、焦、冶、电等传统支柱产业和化工、石化等高能耗和重污染行业先行试点,强制加快淘汰高排碳产能;构建“低碳经济发展试验区”,实现相关试点。
围绕该提案,山西省发改委决定,继续推进CDM(清洁发展机制)的开发与合作能力建设,打造和培养CDM项目开发队伍,建立CDM项目库、能源库;明确由该委及省清洁发展机制领导组办公室统筹CDM项目相关事宜,制定《山西省CDM项目运行暂行管理办法》;在CDM项目产生收益资金后,提取一定比例资金建立基金,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项目建设。山西省发改委还表示,要尽早部署未来山西省接续产业,促进低碳经济模式发展;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和资金扶持力度、大规模发展煤炭清洁利用并加快推进太阳能、风能和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整合科技资源、强化省级低碳技术科研能力建设,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