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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委员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作者:admin        日期:2009-03-02        访问次数:

各位委员:

根据《镇江市政协关于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意见》规定,经研究,决定自今年3月起实施委员接待日制度,由市政协领导定期接待来自各个界别的委员,听取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实行政协领导定期接待委员制度,旨在进一步密切与委员的联系和沟通,调动委员参加政协活动的积极性,激发委员履行职责的活力和潜力,更好地发挥他们在促进发展、改善民生、构建和谐中的重要作用,努力使政协机关成为“委员之家”。

市政协主席或副主席在接待日主要听取委员对以下情况的反映:

1、委员对全市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委员在履行职责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相关情况的反映;

3、委员对有关社情民意的反映;

4、委员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的反映。

对委员提出的问题,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协调有关部门说明情况并提出解决意见。

接待日具体事项请进入“数字化工作平台”查阅。请点击:  http://wygl.zjszx.gov.cn/

市政协委员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