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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口区出台文件 加强政协工作
作者:        日期:2008-11-15        访问次数:

京口区出台文件 加强政协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及市委、京口区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密切政府与政协的沟通和联系,全力支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切实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京口区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密切政府与政协工作联系的意见》。

一、进一步把政治协商纳入政府决策程序

1.政府重大决策方针的制定,重要行政措施的实施,涉及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及时主动与政协进行协商,坚持民主、科学决策。

2.政府、政协每年至少举行1次全体领导参加的情况通报会,交流协商重要工作;每年召开23次专题协商会,对涉及全局性的重要决策或某个方面重要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协商。政府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参加1次政协常委会议;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协商讨论政府重要工作时,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要到会通报有关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3.政府要重视协商意见的批办、督办和反馈工作。对政协书面提出的协商意见,区政府有关领导要及时阅批,并将采纳落实情况及时向政府反馈。

二、进一步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

4.政府由常务副区长负责联系政协工作,各部门要明确领导负责联系政协工作,自觉接受来自政协的民主监督。

5.政府及其部门在依法行政、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政协建议案、提案、社情民意的办理;其他需要监督的重要问题等方面应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

6.政府及其部门的重要文件、资料、报表等,要及时抄送政协,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实施监督。

7.政府及其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协探索新的民主监督形式,通过举办政务咨询会、听政会,开设媒体专栏,联合开展评议督查、调研等,提高民主监督实效。

三、进一步支持和配合政协的参政议政

8.政府根据全局工作部署,每年确定12个重要课题,商请政协组织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政府及其部门应重视发挥政协委员专长,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协的调研视察工作。

9.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及其他综合性会议,各条口工作会议,可邀请政协领导或专门委员会负责同志列席;政协大型会议、重要活动凡邀请政府及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应积极参加。

10.建立政府部门与政协专委会对口联系制度,每年组织有关活动不少于1次。政府部门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列入部门年度工作管理目标。

11.支持政协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海内外联谊活动,充分发挥政协在开展和谐社会建设、招商引资、科技、教育、文化等活动中的作用。

四、进一步做好政协提案和建议的办理

12.政府要高度重视对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提出的建议案,将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的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办公室为牵头单位,具体指导、协调办理工作,并明确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

13.对政协以正式文件形式提交的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应确定专人负责,在两个月内将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政府及其部门在办理过程中应加大开门办理力度,注重与政协及政协委员的沟通交流,切实提高办理质量。

14.在提案交办后的三个月内每月召开1次督查会,及时检查并反馈办理情况,每年四季度向政协常委会或主席会议通报提案办理结果。

五、进一步支持政协加强自身建设

15.政府要切实保障政协工作经费及办公条件。按照政协常委、委员年度活动经费每人不少于1500元、800元的标准,将政协开展工作和委员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结合实际,逐年有所增加。

16.政府对政协机关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办公自动化建设等应统筹安排,采取切实措施予以妥善解决,切实为政协履行职能创造良好的条件。

17.政协委员所在的政府部门要在时间、经费、工作条件上支持委员参加政协活动,保障其各项待遇不因参加政协活动而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