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区政协提案委
去年来,京口区政协适应新形势、探索新举措,努力在提案的督办上下功夫,连续两年开展了“提案质量年”和“提案督办年”活动,有效地提升了提案办理的质量与成效。去年立案的171件提案,委员满意率达74.3%,基本满意率为25.1%;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占93%,年底有10个单位(部门)被区政协评为提案承办先进单位。
一、探索督办机制,构建服务平台
提案承办单位是政协提案办理的主体,不仅关系着提案办理质量的高低,更关乎着提案作用能否充分的发挥。京口区政协积极发挥在提案办理中的督办协调作用,不断完善督办机制,推动了提案承办单位的工作质量、工作水平和提案督办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除继续坚持往年的难点提案主席督办、新建重点提案常委会督办、跨年度提案跟踪督办的制度外,我们根据区情实际和新形势、新情况和新特点的要求,选择了一批事关全局、影响较大、针对性强、建议可行的提案,作为重点提案,开展主席督办、跟踪督办、现场督办,并将提案委专办、专委会协办、专业组助办等多种督办形式有机结合,努力提高督办成效。去年,屠德金委员提出的“关于尽快编制京口区三产服务业发展规划”的提案,与区委、区政府工作和发展思路合拍,得到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区政协两次督办,召开了有区政府领导参加的现场办理会,与区有关部门进行专题协调,区政府当年即出台了一系列加快京口服务业发展的文件。吴建华、孙学武委员提出的“加快京口科技工业园区建设”的提案,区政协多次督办,去年5月31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告京口工业园区升格为省级开发园区,目前园区企业取得了全区三分之一的工业销售总量。
二、重视督办环节,提升办理质量
政协提案提出和办理的过程,就是承办单位与政协委员进行广泛协商、充分发扬民主的过程。因此,我们根据提案办理的主要步骤及其特点,督促协调承办单位与政协委员在提案的办理中,不断增强协商意识、民主意识,充分体现提案办理协商的广泛性、包容性和程序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提案答复前的督办。主要看提案承办单位领导是否重视,是否建立组织机构,是否明确责任人,是否弄清承办的时间、方法和步骤。着重督促承办单位在提案答复前,是否先由承办人先行与提案者进行提案办理的协商,使承办单位能充分了解提案者的意图和相关情况。
二是提案答复中的督办。其督办重点,主要是看提案答复时,承办单位是否与提案者进行了面对面的协商,提案者反映的情况和意见是否在正式答复件中得到充分的反映和体现。去年我区有个经济主管部门承办的13件政协提案,委员反馈意见大多是“基本满意”,督办中我们了解到这个部门普遍采用信函征询委员意见的办法,及时建议其以“提案集中办理座谈会”的形式征求意见,提、办双方面对面地坦诚相见,从实践看委员们反映较好,80%的委员表示“满意”。
三是提案答复后的督办。承办单位对提案答复的结束,并不意为着提案办理的完成。提案办理的实施过程和结果,大多是在下半年完成的。因此,提案答复后,我们在第三和第四季度,对提案的落实情况开展普遍的督办工作。在今年的提案交办会上,区政协领导明确要求,承办单位在第四季度应就提案具体建议的采纳情况和办理的落实情况,与提案者进行再次的交流和协商。我们认为,采纳固然是成效,未被采纳但通过协商达成的共识也是成果。
三、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实效
首先,是突出督办重点。对报送区委、区政府的重点提案,对主席领衔督办的重要提案,对各专委会协办的主要提案,一方面要求承办单位重点办、超前办,另一方面也作为督办的重点对象,通过办理切实解决一些涉及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
其次,是加大督办深度。根据每年都有部分提案建议当年不能解决的实际,我们在年初编辑《B类提案目录》,印发有关承办单位,要求自动转入当年提案予以继续承办。我们把视察和督办实行有机结合,年初我们都制定B类提案视察计划,以主席视察形式开展专题视察活动。连续两年对《关于加强古城公园管理》的提案进行了跟踪视察,既推进了政府部门的工作,又增强了提案的社会效果。
第三,是创新督办途径。提案督办是一项贯穿全年的工作。在督办方式方法上,如何做到经常、务实、高效,我们主要是做好“四个结合”:一是和区政府办的提案督查相结合,在提案办理三个月的办复期内,每月进行一次面上督办。二是和主席领衔的提案视察相结合,每年通常进行5次左右的督办。三是和提案委员会对提案者、提案承办单位的联系、协调相结合,每月通常进行3―5次的督办。四是和有关的会议相结合,如重点提案座谈会、提案征求意见会、提案办理协调会等。
通过提案的督办工作,使政协组织、提案者、承办单位三方进行了有效的协商与沟通,不仅提升了提案办理质量,而且提高了提案办理实效,更好地发挥了政协提案在促进全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